【勒索高層】公司高層稱婚外情後遭勒索50萬 女員工否認控罪受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7/05 19:29

最後更新: 2022/07/07 23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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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高層疑遭女員工勒索,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。資料圖片

31歲已婚女子疑與公司高層發展婚外情,於5個月間多次發生性行為,該高層每次均支付女方5,000元。惟男方疏遠後,女方疑發送照片及勒索50萬元,涉案女子周二(5日)於區域法院否認1項勒索罪受審。男事主供稱,被告多次要求他付款,否則會控告他強姦。事主感到煩厭後,曾大罵對方貪錢。

被告黃莎莎,案發時31歲,被控1項勒索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21年9月10日至10月6日之間在香港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,或意圖使他人遭受損失,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50萬元。

案件昨開審,法官頒下匿名令,禁止任何人包括傳媒,以任何方式報道事主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職業、年齡、住址、公司名稱、公司名下商店及餐廳名稱、與案中其他人的關係,以及案發關係。

男事主X被安排於屏風下作供,X稱現為公司高層,旗下有不同餐廳及批發公司等。X指與被告工作時認識,當時X認為兩人可以成為朋友,經常電話聯繫。2021年1月,X接被告下班「遊車河」後,感到被告能成為自己的女友。

X續指,兩人同年2月到酒店午膳後發生性行為後,X將5,000元放在被告手袋內,被告不作反應。X指,雖然其後得知被告已婚,但彼此仍有共識,及後兩人每月均會相約到酒店發生性行為,直至同年7月21日,而X每次均支付對方5,000元。

X指,由於擔心兩人影響公司信譽和家庭,曾於酒店叮囑被告刪除WhatsApp對話紀錄,不要公開兩人關係,惟被告非常抗拒。X指,被告曾於他入睡時偷拍,X又指被告一直「死纏爛打」,要求他到酒店相會,以及經常發訊息予他。

X供稱,感到被告欲索取金錢,故開始疏遠她,惟後來又因心軟,曾替被告支付逾3萬住院費。及至同年9月,被告曾傳送1張照片予X,多次要求X付款,否則會控告X強姦,最後更索價50萬元,X作拖延及報警求助。

控方問及X指,被告曾向X發訊稱「15萬,不拖不欠」、「你拎走我嘅初夜」。X供稱被告說謊,根據其履歷,被告當時已婚。控方續問及X,有關X曾稱會照顧被告一生一世之說法後,被告於庭上開始嚎哭。

X供稱,他與被告「遊車河」時曾開玩笑稱「做我女朋友啦」、「我養你」、「包起你一生一世坐的士」。X指,被告經常會尋求機會,要求他答應一些事情。X又指收到被告多個訊息後,因感到煩厭,曾大罵對方貪錢。

聆訊周三(6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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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